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10月起 社会保障卡将可提现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日前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昨天上午,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该《意见》出台背景、主要特点、有关内容进行详解和说明。
  《意见》提出要深入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全部入大病保障范围,保险资金按照规定标准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划拨筹集,同时坚持“政府主导,商业保险运作”原则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大病保险,保险公司按照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范围、标准向参保人给付待遇。这项制度自2014年实施以来,累计为5.6万名大病患者减负3.37亿元,最高减负达到27.7万元,有效发挥了兜底保障的作用。《意见》明确要研究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在现有保障体系基础上,针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重大疾病、罕见病,实行病种付费,通过谈判等方式,将特种药品纳入保障范围,建立精准保障制度。同时探索利用部分基金结余,托底保障重特大疾病患者,以减少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帮扶困难群体医疗

  继续加强对困难群体的保障。包括四项内容:一是全额补助困难群体参保,重残、低保以及其他各类困难人员参加居民医保,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据测算,上述各类群体共涉及44.62万人。二是提高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的筹资和保障水平,筹资标准由低档850元调整为中档1080元,住院报销比例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预计涉及20.63万人。三是加强对特别困难群体保障。对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当中的重残、单亲、失独、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人员,以及优抚对象,参加居民医保按高档1380元筹资,政府全额补助,并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共计9.6万人。四是加强伤残军人的医疗保障。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参加职工医保,由单位缴费或政府补助参保。

  完善医保报销政策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