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费用不断上涨,
医保运行基金压力增大的背景下,改革已迫在眉睫。
2月20日晚,财政部、人社部和国家卫计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基本
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发挥医疗保险基金控费作用的意见》(下称《意见》),合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实施。
《意见》提出,各统筹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全面实施以总额预算为基础,门诊按人头付费,住院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按床日付费等多种方式相结合,适应不同人群、不同疾病及医疗服务特点的复合支付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
这一改革的目的,简单说来,就是通过改革医保与医院之间医疗费用的支付方式,鼓励医院控制医疗费用,扭转过去“小病大治”、过度医疗的局面。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已不是新话题,但《意见》的发布,意味着改革已从零星的试点逐步走向全面推开。
总额包干成控费“主旋律”
2016年11月8日,中办、国办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提出“全面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已预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将成为2017年医改的“重头戏”。
而最新发布的《意见》提出,将全面实施以总额预算为基础,门诊按人头付费,住院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按床日付费等多种方式相结合,适应不同人群、不同疾病及医疗服务特点的复合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