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方面。2015年10月22日,《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2016年1月1日起,上海市民不再区分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2016年5月19日,《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6-2020年)》提出,研究制订个人账户资金自愿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办法等实现50项重点改革任务目标。
产品设计方面。为实现“研究制订个人账户资金自愿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目标落地,上海保监局组织专项市场调查,先后呈报《关于个人医保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市场调查情况的报告》及《关于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试点项目保险方案建议的报告》,征求上海保险业及市政府相关部门意见,完善保险产品设计。上海市政府、市人社局以及上海保监局之间相互配合,从市场调研开始,到系统建设、保险产品开发直至销售落地建立起统一规范的流程。
(二)新政具备的突出特点
1.更好地平衡个人基本医疗保险资金结余与医疗费用上涨难题
个人基本医疗保险资金结余。《2015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市1377.32万人(含离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至2014年末,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累计结余470.3亿元。
个人医疗费用快速上涨与每个人、每个家庭息息相关。国内人口老龄化伴随慢性病住院率的提升,导致药费占比过高,成为老年人口医疗总费用和医保支出压力骤增的主要原因之一。上海是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老龄化程度较深的城市。《2015年上海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监测统计信息》显示,2015年底,全市60岁、70岁、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分别占比30.2%、12.5%和5.4%。上海老龄科研中心预测,到2018年,上海户籍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500万人,2020年将超过540万人。此类规模不断扩大的人群,其医疗费用支出将成为个人与社会面临的沉重负担。
综上,一方面客观存在配置重疾保险产品以缓解家庭经济压力的需求,另一方面,个人账户资金结余较多,盘活个人医疗账户结余资金并满足上述需求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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