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续保,办理时间为每月的11—25日;办理内容:已在省本级单位参保人员停保后,转为以个人身份参保。所需材料:《个人参保变更登记表(表六)》、参保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关于单位分立、合并、变更、注销登记,办理时间为每月的1—25日;办理内容:单位因分立、合并、体制变更、注销等原因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或参保单位、人员的调整,具体划分为合并、分立、注销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破产(关闭)、批准或宣告终止、迁往外省市及其他原因的终止参保。
关于参保人员信息变更,办理时间为每月的11—25日;办理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日期、户籍性质等关键信息的变更。所需材料:《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表(表七)》、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证明材料、变更事项有关证明材料
身份证号码或姓名变更,按以下规定办理:
1、自然升位的持身份证原件直接办理,不需填表;
2、单位错报的,提供单位证明,出入较大(变动3个数字以上)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确认;
3、公安部门改号码的,提供公安部门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确定前后两号同属一个人;
4、社保录入错误的,提供申报参保时单位留存的申请表;
5、原为省本级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入外籍的,根据工作人员要求提供户籍注销证明、《往来内地通行证》、国外定居证明、国(境)外身份证、护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6、个人身份变更为公务员的须提供公务员录用有关手续证明。
此外,保险关系管理处业务范围及受理时间,基本养老保险转入为每月的1-25日,基本养老保险转出为每月的1-25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为每月的1-25日。每周五下午内部整理资料,不对外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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