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红保险在中国发展的回顾与认识
分红保险在我国十余年的发展,从无到有、从陌生到走入百姓家庭,集中体现了我国寿险市场快速发展的初级阶段特征。
(一)稳固确立了分红保险的市场地位
目前,分红保险占我国寿险公司保费收入达到60-80%,是各保险企业的主打产品。分红保险所提供的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成为寿险业发挥保险功能、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依托。分红保险的现有市场地位主要源于:一是适应国情实际和市场需求特征。我国有50%的高储蓄率,老百姓的投资习惯保守,分红保险与投连、万能等账户型产品不同,兼具稳定收益以及未来避税功能,又无需自担风险、复杂的账户管理和费用扣除,容易被广大消费者理解和接受;二是符合国际市场一般规律。分红保险于1776年起源于英国,历经200多年的发展历史,在国际市场上也倍受欢迎。世界各国和地区分红保险在寿险市场的比重均比较高,北美地区一般为80%、亚太地区一般为80-90%。三是借助银行渠道实现规模扩张。在以银行为主导、利率严格管制的金融市场环境下,资本市场曾在2008年以前为保险机构提供了较大的获利机会和空间,银行代售的分红产品以其灵活和较高的分红水平,在低息时期大量分流和替代了银行存款,业务实现迅猛增长。四是新会计准则进一步确立未来市场地位。2009年底,我国会计准则二号实施,规定分红险及传统险不属于混合寿险合同,不须像万能、投连产品进行分拆,会计核算政策无形中又进一步确立和支持了分红保险发展。综合以上因素,分红保险的市场占比和地位未来仍将长期持续。
针对我国寿险业分红保险的高占比,有很多不同的声音。个别观点把分红保险等同理解于理财型产品,认为我国寿险市场“一险独大”,存在较大的结构性风险。分红保险从产品机理上应该准确理解为带有分红功能的保险产品,分红与否本质上是一种产品运营模式分类而非独立的险种。目前我国分红保险,总体上分为两大类,一是以保障为主的分红产品,即在终身寿险、年金保险等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型产品上附加分红功能,多在个险和团险渠道销售;二是以理财为主的分红产品,如在银行销售的3年、5年、10年、20年期的两全保险,其中含有部分死亡和意外残疾医疗等保障。我国大量的传统寿险、两全、年金产品都带有分红功能。上述个别观点和认识不尽科学、存在一定认识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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