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豁免: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免交余下各期的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示例:
父亲(被保险人)30岁,儿子(连带被保险人)0岁,投保《平安育英年金保险(2004)》,25年交费,10万元基本保险金额。
保险费支出:年交保险费8900元
养老年金:儿子从60岁起,每年领取13000元养老年金至终身,主险合同终止
育英年金保险金:若父亲在儿子25岁之前,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主险合同生效日起1年后因病不幸身故,且以后每年达到保单周年日时儿子仍生存,则按下表每年领取一次育英年金保险金。
儿子当时年龄1-12周岁13-15周岁16-18周岁19-24周岁25周岁
给付金额10000元20000元30000元40000元3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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