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故保障:
父亲于主险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病不幸身故,可领取18900元,主险合同终止。
若父亲在儿子25岁之前,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主险合同生效日起1年后因病不幸身故,可领取10万元身故保险金。
若儿子不幸于25岁前身故,可领回所交保费并按10%年增长率单利增值,主险合同终止。
若儿子于25岁后至60岁前身故,可按当年度保险金额领取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注:当年度保险金额=10万×[1+0.1(保单年度数+投保时儿子年龄-25)]
保费豁免:父亲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主险合同生效日起1年后因病不幸身故,免交余下各期的保险费,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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