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投保指南 > 正文
关于未成年人十万元保额限定的问题讲解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保监会九十五号文件规定以后未成年人再买保险的话,风险保额最高不得超过十万元。这里所说的风险保额,就是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障额度。

  第五、保监会为什么要设定这个十万元的限制呢?

  主要原因就是防止道德风险。我们为孩子买保险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孩子的医疗啊教育啊等问题,但是有些人却不是这样想的。孩子的年龄小,花较少的保费就可以为孩子买较高的风险保障。但是,未成年人不能为家庭、社会创造经济价值,其不幸死亡一般也不会对家庭经济收入造成影响,因此,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防止道德风险,不同国家、地区往往会对未成年人人寿保险进行各种限定。

  不可思议吧,总觉得怎么会有人用自己的亲生孩子来挣钱呢?但是,现实社会就是这么残酷。在百度里随便搜搜,就能看到这类案例的。所以,保监会要设定这个十万元的最高风险保额限定。

  在澳大利亚,0-10周岁(不含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允许拥有任何保单;法国政府则不允许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拥有死亡保险责任的寿险合同;德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人寿保险死亡保险金额不高于1万欧元;英国保险业会根据父母财务状况判断保险需求,通常不会接受父母以儿童生命为保险标的的投保;香港未成年人保单以生存保险健康保险为主,身故保险金通常是返还保险费;马来西亚人寿保险协会要求:年龄为1、2、3、4岁之下的未成年人,其死亡保险金给付分别降至保险金额的20%、40%、60%、80%。

  总体来看,大部分国家的保险公司并不鼓励为未成年人投保人寿保险,都是是努力向市场传递“先保大人,后保小孩”的信息。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