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1投保时是否未如实告知?
为何泰康人寿对其进行了赔付,对此,泰康人寿广东分公司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虽然当时没有合法的死亡证明,但家属有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等材料,公司没有充分的拒赔理由,都会给以赔偿。不过,如果此后有新的证据足以证明投保人有意隐瞒病情,泰康人寿将会追回赔款。
据大都会人寿出具给记者的书面回复显示,经调查,发现被保险人戴锦平投保前在广州有就诊记录,诊断为原发性肝癌。鉴于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有重大事项未向公司如实告知,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及《吉祥无忧定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第十三条规定,公司于2012年3月31日作出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身故保险金的责任,不退还保险费的理赔决定。
中英人寿广东分公司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在接到钟女士的理赔请求后,立即开展理赔程序,但经过调查发现,戴先生在投保前患有肝癌,并有医院就诊记录。而戴先生并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因此公司于2012年3月29日出具了理赔结论通知书,解除相关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不退还已缴保费。
“这是保险公司的猜测。”钟女士表示,她丈夫在家时身体很健康从没生过病,更没去看过医生。而且,他在广州的经商情况家人都不清楚,他买保险也没跟家人说过。出事当天,也没人知道他跟谁喝酒,为何喝酒,只是家属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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