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更换投保人:您在征得新投保人、被保险人同意后可以向我们提出变更投保人申请。新投保人对被保险人须具有《保险法》所规定的保险利益。
应备材料:保险单、保全作业申请书(原投保人、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须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您的身份证件、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件。
9、满期/生存保险金给付: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领取年龄周岁日后的保单周年日,生存受益人可以向我们提出满期/生存保险金给付。我们建议您采用方便、安全的银行转账方式。
应备材料:保险单、保全作业申请书、被保险人户籍证明、生存受益人身份证件。
10、保单复效: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您因欠交保险费而导致保单效力中止时,可自效力中止后二年内向我们提出保单复效。
应备材料:保险单、保全作业申请书、您的身份证,须填写健康及财务告知,投保人发生保险事故享受保费豁免的险种,投保人也须填写健康及财务告知。
11、部分领取: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向我们提出万能险的个人账户价值的部分领取申请。每次申请提取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元,部分领取后剩余的个人账户价值应不低于人民币5000元;
应备材料:保险单、保全作业申请书、您的身份证件。
12、续期交费方式变更: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变更续期交费方式。变更为银行转账方式的,须提供以投保人姓名为户名的银行个人结算账户。
应备材料:保险单、保全作业申请书、您的身份证件。
13、保险单借款: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条款有约定的,您可以凭借保险单向我们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70%,每次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应备材料:保险单、保单借款协议书、您及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件。
团体保单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团体保单合同变更流程如下:
1、团体投保单位资料变更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当贵单位的名称、单位性质、行业类别、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号码、联系人发生变化,可以向我们提出变更申请。应备材料:保险合同(单位更名时提供)、保全作业申请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同意单位更名的批复(单位更名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新联系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联系人变更时提供)。
2、团险增加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贵单位有新进员工需要加入保险计划的,可以向我公司申请增加被保险人。应备材料:保全作业申请书、经办人身份证件、团体人身保险被保险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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