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团险变更投保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当贵单位出现合并、分立、兼并等情况时,经原投保人与具有可保利益的新投保人一致同意,可向我公司申请办理更换投保人。应备材料:保险合同、保全作业申请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文件或证明、经办人身份证件、新联系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联系人变更时提供)。
5、团险被保险人/受益人资料变更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除年龄、性别以外的其他资料或受益人资料发生错误或变化,可向我公司提出变更申请。应备材料:保全作业申请书(受益人资料变更的,须被保险人签名)、相关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团险保险单补发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如果贵单位保险单不慎丢失或损毁,可向我公司申请保险单补发,补发保险单将收取工本费。应备材料:保全作业申请书、经办人身份证件。
7、团险被保险人年龄、性别变更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若贵单位在承保时所提供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有错误,可向我公司提出变更申请。应备材料:保全作业申请书、经办人身份证件、足以证明其真实生日、性别的身份证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8、团险被保险人职业变更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若贵单位在承保时所提供的被保险人职业发生了变化,可向我公司提出变更申请。应备材料:保全作业申请书、经办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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