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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业三管齐下应对保险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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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大洋彼岸的中国,保险业在危机中没有经历这样的遭遇,但仍然留下了诸多创伤,2008年,保险投资遭遇重创,理财产品引发退保风潮;2009年,寿险需求仍受抑制、保险投资回暖乏力、国际再保险价格提升等等。
  “所谓重点领域风险,一是督促保险公司调整银保渠道,控制投资型产品的退保风险;二是防范资金运用风险,根据资本市场变化加强窗口指导和提示作用,三是对偿付能力不达标的保险公司,限制高管人员薪酬,督促其采取多种方式充实资本金。”袁力称。

  自今年1月1日起,保监会对产、寿险公司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正式实施分类监管,不同分类等级采取“宽严相宜”的监管措施。事实上,保监会2008年“一号令”已经在偿付能力标准上采纳分类监管办法,以便及时监测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变化情况,确保其具有与风险、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

  “保险业目前仍然重点推进偿付能力监管,并正在深入研究欧洲的偿付能力Ⅱ,近期还将在推进分类监管的过程中,加强信息披露,不断提高监管效率。”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在日前召开的中国金融论坛上发言称。

  据统计,目前保险业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公司已经减少为9家,且这些不达标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已经明显改善。去年以来,保监会专门成立偿付能力、公司治理两个监管委员会,开展法人机构属地监管试点,创新派出监管组制度,在财务会计部加挂了偿付能力监管部职能,以各种手段强化偿付能力的刚性约束。

  转型中的“正增长”

  在防止退保风险成为2009年监管部门首要防范的风险背景下,一场始自2008年下半年、自上而下推进的调结构战役,在危机的催化下加快了步伐,成为2009年保险工作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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