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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改革基本法解遇增员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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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0人不到的增员进度,实在堪忧!”一位保险公司营销主管在微博上这样感叹。“增员难,增员难”,自去年以来,营销员“增员难”便成为诸保险公司从高层到营销主管的共同心声。

  个险营销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离不开“基本法”。所谓“基本法”,即保险代理人管理基本办法,决定着营销员队伍的管理控制体系和发展模式,不同的“基本法”,决定了保险公司营销员队伍的起点和质量。

  自1997年出台第一版“基本法”至今,中国人寿已出台了九部“基本法”,从2000年版开始提倡全员增员。去年,中国人寿在11家分公司试点了新“基本法”,即2010年版。

  与2009年版相比,2010年版变动不小。据一位中国人寿人士介绍,新“基本法”共分A、B、C、D四个版,设计成本水平各有一定差异。就主要内容来说,新“基本法”主要体现一个基础(即招募关系)、三个核心(即组织架构、提佣模式和裂变关系)、两个杠杆(即待遇和考核)。

  分析中国人寿新“基本法”可以发现,此次改革在很多方面与平安现行的“基本法”不无趋同之处:营销组织架构由原来的5级架构5级主管,改为与平安现行的3级架构9级主管,模式则由分级模式改为平安现在采取的独立团队模式。“我们也在吸收和学习平安比较先进的方面。”一位中国人寿人士表示。

  此外,中国人寿新“基本法”采用以直辖组和独立团队为基础的全辖提佣模式,并引入裂变规则。“这是为优秀的下级主管超越上级提供路径,没有裂变可能导致成本不可控,同时鼓励主管培育团队,也是公司在制度设计层面实现成本控制的关键。”中国人寿在一份新“基本法”解读材料中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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