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来看,新标准以原表为基础增加保障范围、细化残情条目、完善残情描述,将原表的7级共34个残情条目扩展至10级共584个残情条目。并按照残疾条目的客观性和可量化程度,将所有残情条目划分为核心类(250条)、二类(171条)和三类(163条)。全部3类项目覆盖了“工伤残疾标准”和“道路交通残疾标准”的残疾内容,核心项目和二类项目能够覆盖约77%。
与原表相比,新标准增加了皮肤、神经精神系统、胸腹脏器的残疾损伤。同时,引入和借鉴了国际残疾编码ICF的残疾分类方式。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按照新标准同时配发的使用说明指出,使用本标准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应至少包括《比例表》中的核心类条目和二类条目。这意味着,新标准实施后,意外险包括的残疾条目至少应有421项(核心+二类),仅从数量上看是目前使用的34个残情条目12倍还多。
实例解读:新标准覆盖道标和工标/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事实上,国内在伤残鉴定标准上有很多个标准,其中使用得比较多的是道标、工标两个国家标准。
面对新标准的残疾项目达500多项,中保协将其分为三大类,即核心类、二类和三类。
据了解,中保协在2008年即已启动了修订工作,同时为此成立了专门的项目组,其总体修订思路以扩大原表的残疾项目覆盖范围、提高消费者保障程度为方向,在修订过程中,合理评估和引用“工标”、“道标”等国标,积极借鉴和吸收国际先进经验,引入世界卫生组织最新残疾编码标准,新增建立护理依赖判断标准,并尽最大可能收集、分析业内外残疾给付相关数据,夯实数据基础,分析发生率变化情况,合理确立扩项后保障范围,确保行业意外险业务平稳过渡。
而从目前记者获得的征求意见稿来看,新标准与旧标准相比较,新标准规定的项目更为细化,下面我们就以眼睛和耳朵为例来了解一下两个标准的区别。
以眼部损伤为例,对于眼睛的损失不光在核心类中有规定,二类、三类也都有规定,如“双眼视功能障碍(矫正视力等于0.5)”被定为第三类9级。同时,在耳朵方面的其规定也是相当细的,如“一侧耳廓结构缺失(或畸形)大于等于10%”被定为第三类10级。
悬念待解:意外险价格会否涨价?/
因为价格低廉,意外险可谓是商业保险中最亲民的险种,来自保监会的数据显示,2012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销售额高达386亿元,仅以相对较贵的意外险卡式保单人均100元的保费粗略计算,2012年约有3.86亿人次(有重复购买情况)购买意外险保单。
尽管新伤残标准有望近期出台,但何时实施还不得而知。有保险专家分析认为,人身险伤残新标准实施还需要解决一系列的问题,如涉及新产品费率厘定、旧保单与新标准衔接等。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目前现行人身险伤残标准相对应的赔付比例会直接影响人身险产品费率的制定。一旦伤残项目大幅增加,将会导致费率上调、保费增加的局面。部分保险公司人士表示,目前人身险费率市场化工作正在推进,有望年底正式开展试点,届时,伤残评定也会作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影响费率改革的进程。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新旧标准如何衔接的问题,上述征求意见稿中已初步明确为适用于保险公司新签发的保单。而对已生效的保单各公司则应做好客户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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