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高管认为,从目前我国的情况来说,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覆盖面广,但保障额度低。基本医保看起来报销比例比较高,但为人忽略的是,人生病后不仅面临治病的问题,还面临其他损失的问题,所以健康产生问题导致的影响很大。
我国现行的关于商业健康险的税优政策包括,对保险公司承保的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的健康保险免征营业税;公司团体补充医疗保险费最高可按工资总额的5%税前扣除。国务院8月27日确定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方向,并提到了“完善企业为职工支付补充医疗保险费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事实上,相比养老,在商业健康险领域,税收优惠政策更是业内翘首企盼的,且业界期望的不仅仅是延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已牵头各保险公司提出了关于完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的三大建议,针对企业客户、个人客户和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分别提出了政策建议。
比如针对企业客户,建议进一步提高企业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保费支出税前列支比例,由现行的4%-5%提升至8%-10%,同时,完善补充医疗险定性及申请流程,并将企业为员工缴付的补充医疗险保费在员工缴纳个税前列支。(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由于其不属于免税项目,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
针对个人客户,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法中没有明确个人缴纳的商业健康保险费用可以从应税所得中扣除,仅给予企业和个人支付的基本医保费给予税前列支的优惠,业内建议对其购买商业健康险的支出在个调税前全额列支。
对业界有如此期待的原因,国寿养老上述人士解释道,因为商业健康险是对个人医疗支出的补偿,是个人已经花费在就医上的钱,并不是个人收入,记入个人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不恰当。“补充医疗保险跟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性质一样,都是为了补偿个人为了身体健康必须花费的钱,所以业内希望商业健康险可以享受到跟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类似的免税待遇,在个人工资的一定额度或一定比例内税前列支。”
中保协对于商业健康险税优政策建议书认为,税前列支除了可以鼓励居民购买商业健康险,增强自我保障的能力外,还可以鼓励中产阶级及所有需要商业健康保险的居民将个人储蓄转化为健康保险,释放中产阶级对基本医疗保险的占用,以减少政府的财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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