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产品为万能型保险,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一、产品特色
(一)专家理财,清晰透明
本产品属于万能保险产品。我们为万能保险产品建立专门的投资账户,并为每一个保险合同建立保单账户以明确您的利益,履行本产品约定的保险责任。万能账户由专业团队进行投资管理,并追求为您提供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利益保底,月月复利
我们为本产品的保单账户设定了保证利率,前三个保单年度保单账户价值的保证利率为年利率百分之二点五。从第四个保险单年度开始,我们有权对保证利率进行调整。
每月结算保单账户利息后,保单账户价值按结算的保单账户利息等额增加,并参与下个月的保单利息结算,复利计息。
我们通过客户服务专线、公司网站发布保单账户价值结算利率公告,并在每个保险单年度结束后向您寄送个人保单状态报告,详细列明各项费用支出和保单账户价值等信息,便于您了解、监督和检查保单账户价值的变化。
(三)综合保障,妥善周全
本产品为被保险人提供了如下几项保险保障,包括:
1.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按合同期满之日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该合同终止。
2.一般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的较大者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该合同终止。
(1)已交保险费扣除累计部分领取金额后的余额;
(2)被保险人身故之日保单账户价值的百分之一百零五。
3.普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和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我们除按上述约定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外,还额外按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普通意外身故保险金,该合同终止。
4.用电意外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间内遭受用电意外伤害,并且自用电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用电意外伤害为直接和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我们除按上述约定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普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外,还额外按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用电意外身故保险金,该合同终止。
(四)持续奖金回馈客户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您未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且被保险人在本条约定的结算日生存,我们将在该结算日向您的保单账户内分配持续奖金,并按条款约定计入您的保单账户价值。本产品的持续奖金如下:
在第五、第七、第九保险单年度期满后的首个结算日,持续奖金为所交保险费乘以一定比例。
若产品合同发生部分领取,则您不再享有部分领取后各保险单年度的持续奖金。
(五)资金周转,灵活方便
部分领取——在产品合同有效期内且在犹豫期满之后,您可以书面申请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每个保险单年度内最多只能申请两次,您每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及部分领取后的保单账户价值余额均须符合我们的规定。
保单借款——在合同有效期间内,您可以书面申请保单借款。借款金额不得超过申请时保单合同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百分之八十。每次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借款利率按借款当时我们确定的利率执行,并在借款协议中载明。借款本息在借款到期时一并归还,逾期不还者,当保单借款和利息及其他各项欠款本息之和达到保单合同现金价值时,该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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