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金转换,细水长流
合同生效满十个保险单年度后或满期且被保险人生存,您或被保险人可申请将全部保单账户价值按我们所提供的年金领取方式及标准,转换为年金领取,便于您能够合理规划资金收支情况,适度安排现金流,使您的生活更加精彩。
二、保险费交付及费用扣除
(一)保险费交付
本产品的保险费仅限一次性交纳。本产品按照份数进行销售,每份保险费为1000元人民币,您购买的最低份数为10份。
(二)各项费用的扣除
1.初始费用
我们收到您交纳的保险费后,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比例扣除初始费用,并将剩余部分计入您名下的保单账户。本产品的初始费用比例为百分之五。
2.保单管理费
我们在每月的结算日以扣减保单账户价值的方式收取保单管理费,具体的收费标准为:满整月的保单管理费按照每月五元的标准收取;不满整月的保单管理费按照实际经过天数收取,即:5元×本月实际经过的天数/30。我们保留对保单管理费标准调整的权利,但最高不超过每月三十元。
3.退保费用
您申请解除合同或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时,我们按收到您申请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的保单账户价值或您部分领取时申请领取的保单账户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退保费用。
三、保单账户价值
(一)保单账户价值的计算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合同项下的保单账户价值按如下方法计算:
1.投保时,保单账户价值等于您所交纳的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余额;
2.每月结算保单账户利息后,保单账户价值按结算的保单账户利息等额增加;
3.若享有持续奖金,则保单账户价值按照享有的持续奖金金额等额增加;
4.每个保险单年度期满后的首个结算日,保单账户价值低于保证保单账户价值的,保单账户价值调升至保证保单账户价值;
5.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的,保单账户价值按照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金额在部分领取日等额减少;
6.每月收取保单管理费后,保单账户价值按照收取的保单管理费金额在收取日等额减少。若保单账户价值不足以支付应交的保单管理费,则该合同终止;
7.若有以上两项或两项以上需同时计算,则计算顺序为:结算保单账户利息、扣除保单管理费、减去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金额、加入享有的持续奖金金额、根据保证保单账户价值调整保单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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