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生效一年后,若保险事故或本合同项下的有关变更发生于某一保单年度期间(不包括生效对应日),则保险事故发生日或变更日的有效保险金额为该保险事故发生日或变更日前一生效对应日的有效保险金额与不足整保单年度的红利保险金额之和。前述不足整保单年度的红利保险金额按本公司最近一次已公布的分红率和前一生效对应日至保险事故发生日或变更日经过的整月数折算。
本条款第四条第(二)项中的“因上述以外的其它原因导致合同效力非正常终止”:指因发生责任免除事项导致的保险合同终止,或者因不如实告知、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减额交清、年龄错误及中止期满未达成复效协议等情形所导致的保险合同终止;在减保时,指因减少部分保险金额导致的保险合同部分终止。
本合同现金价值:主要包括基本保险金额和累计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在合同效力因本条款第四条第(二)项所述情形非正常终止时,“本合同现金价值”还包括因可能分配特别红利所增加的现金价值。
温馨提示:
吉祥如意两全保险A款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吉祥如意两全保险A款产品采用增额红利方式进行分红。年度分红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分配。终了红利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因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发生责任免除事项、转换条款或合同效力中止期满未达成复效协议等情形导致的合同终止时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