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最低保证利率
我们计算个人账户利息的最低保证利率为年利率2.5%。
2.7结算利率
本合同的结算利率为年利率,每月公布的结算利率由我们确定,不低于最低保证利率。
2.8个人账户价值
本合同有效期内,个人账户价值按下列方法计算:
(1)合同生效日,您交纳的保险费在扣除相应的初始费用后计入个人账户;以后交纳的保险费,扣除相应的初始费用后计入个人账户。
(2)您申请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时,从个人账户中扣除申请部分领取的个人账户价值及相应的退保费用(见8.1)或手续费(见8.2)。
(3)在每月结算日,我们从个人账户中扣减保单管理费。
(4)在每月结算日,我们按公布的结算利率对个人账户结算利息,结算利息计入个人账户。
(5)本合同在非结算日终止时,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最低保证利率对个人账户结算利息,结算利息计入个人账户。
3您获得的保障
3.1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以下金额中较大者:
(1)(累计交纳的保险费-累计部分领取金额)×102%;
(2)个人账户价值。
3.2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
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3.3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至被保险人年满88周岁(见8.3)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我们开始承担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