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领取特别优惠
您在申请部分领取时可以向我们提出享受部分领取特别优惠的请求,每个保单年度内您享受特别优惠的部分领取不超过3次,且相邻2次之间的间隔不少于30日。
若我们同意您享受部分领取特别优惠,则自享受特别优惠的该次部分领取发生日起30日内,您在交纳追加保险费时可有一次免扣初始费用,但该次追加保险费中只有不超过该次部分领取金额的部分可免扣初始费用。
5.3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若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且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解除之日的现金价值(见8.20)。
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5.4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我们同意,您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我们在保险单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您与我们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6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6.1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若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