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同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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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同步建立,职业年金同样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按月缴纳。缴费基数同基本养老保险相同,缴费比例为单位8%,个人4%,全部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改革后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按月缴纳
《通知》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即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按月缴纳。单位缴纳比例为20%,计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个人缴费比例为8%,计入个人账户。
缴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呢?《通知》明确,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新设立单位和参保单位新增的工作人员按照本人起薪当月的月工资核定。
同时,对缴费工资基数设置了上下限,即:个人工资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根据《通知》,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
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不含节日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前两项跟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一样,再加上绩效工资(不含节日补贴)。其他项目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改革后基本养老金如何计发?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
据介绍,改革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继续按国家和省规定的原待遇项目(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合理衔接,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之和。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