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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同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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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同步建立,职业年金同样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按月缴纳。缴费基数同基本养老保险相同,缴费比例为单位8%,个人4%,全部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选择后不可更改。”上述负责人表示,可选择的领取方式有两种,一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二是按照本人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计发,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受继承权。

  改革后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跨统筹范围或跨制度流动,个人账户随同转移,单位缴费形成的
 
  基金中以各年度缴费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
 
  根据《通知》,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单位缴费形成的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事实上,此次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建立与企业职工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要实现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工资制度改革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
 
  据了解,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已在全国范围内同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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