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颖晖(丰泰保险(亚洲)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首先我觉得保险业内应该要正视这种舆论所反映出来的民意,以及保险业自身存在的问题。闻过则喜是业内应该有的心态,确实我们的行业太浮躁、太肤浅了,听不进批评的意见是不可能进步的。其次,郎咸平作为一名专业人士,他的言论也应该是有事实、数据作为根据的,信口开河、带有明显倾向性和误导性的批评,对于他这样的经济学界资深人士而言,也是不负责任的表现。但业内必须要自省,而不是听到刺耳的话就暴跳如雷。可以辩论、讨论,但不要论战!
肖举萍 (保险职业学院院长助理):“传销化”的说法主要是针对当前保险公司营销人员管理层级较多和人力发展规模相关报酬制度而言。但我认为“保险公司传销说”是不成立的,不能因为管理体系和报酬制度存在不合理因素就认为是传销。保险公司以销售合法的保险产品为运营基础,有门店经营,报酬主要与销售业绩挂钩,有人员退出制度和“退货”制度,“传销”性质的要件不成立,保险营销制度与传销有根本区别。
朱铭来 (南开大学保险系主任):
我个人的感觉是,传销的产品一般都不是生活上的必需品。凡是在商场、卖场能够买到的畅销品,都不会成为传销的产品。事实上,从传销产品的功效、作用、意义上来看,这些产品都是一些可有可无的东西,传销夸大了它的作用。从保险产品本身来说,它是一个生活的必需品,不能说它可有可无。大家都知道,风险作为一种尚未发生的危险或事故,它是无所不在的,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事件等,保险作为合理、有效覆盖风险的工具,是必需品,不能说它是可有可无的。
当然,在如何向消费者介绍、推荐保险产品的过程中,现存的营销模式也走了一些歪路,没有向消费者解释清楚它的功效与作用。例如,用保险产品和银行理财产品就收益做一些简单比较的时候,就会有一些失实。郎教授对保险的批判,针对的是现有的营销激励机制,说它有点像传销。事实上,我个人认为,目前一些保险营销的“基本法”(一种保险营销模式的激励设计)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通过改革加以解决,势必会影响到行业的美誉度和可持续发展。
NBD:你觉得社会上对保险销售出现“传销化”这种说法背后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袁颖晖:尽管“保险是传销”这个论断是错误的,也是草率和不负责任的,但个人认为,之所以有‘保险是传销’这个问题,根源还在于行业过多地注重了业务规模、市场份额的扩张,从而导致了以销售为主导的业务思路,加之重投资、轻保障,重销售、轻服务的惯有做法,忽视、省略了十分必要的风险教育、培育工作,使得消费者对于保险由于不理解而产生错觉,甚至是厌恶。尽管根源仍然在于业内,但教授和媒体都应该以负责的态度,帮助和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NBD:事实上,在代理人营销模式为保险公司快速发展做出很大贡献的同时,其暗含的弊端和历史遗留问题也逐渐显现。面对这样一个历史与现实的问题,目前保监会也一直在积极推动营销体制改革,您觉得未来营销体制改革的出路是什么?如何才能改变保险营销管理粗放、队伍不稳、素质不高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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