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限制银保业务比例和产品类型。为避免银行利用其强势地位对待客户和保险公司,韩国金融监管部门规定,银行在销售不同保险公司产品时,每家保险公司在一家银行的保费收入占该银行代理的所有保费收入比例不得高于25%;同时,为避免银行保险产品销售误导行为发生,银行渠道销售的产品只限于个人储蓄型产品、信贷寿险产品以及第三领域产品[2]。
(二)韩国寿险协会的一些特色做法。韩国保险协会包括韩国寿险协会和韩国财险协会。韩国寿险协会的主要职责是提升寿险公司权利、保护保险客户利益、自律、预防犯罪、印刷寿险业书籍及公报等。韩国寿险协会近年来一些特色做法包括:
1、建立了“保险欺诈预防系统”。近年来,韩国保险欺诈现象比较严重。2009年共发现了54000起保险欺诈案例,涉及金额达3.3亿韩元。为防止保险欺诈行为发生,韩国寿险协会牵头开发了“保险欺诈预防系统”,各寿险公司保单信息都能在该系统中进行查询。若客户在短期内集中购买了大量寿险保单,或者购买了与其职业和收入不相匹配的高额保单,寿险公司通过该系统就可以进一步核查相关情况,避免保险欺诈行为发生。
2、依法对保险产品广告进行预先审核。根据韩国《保险监管法》,保险公司若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期刊、互联网等方式销售保险产品,该产品的广告需要事先通过韩国寿险协会和财险协会的审核,审核周期通常为7个工作日。两个协会主要审核保险产品广告是否存在错误描述、夸大描述、片面比较、欺骗性描述、诽谤性描述等现象。具体执行部门为“广告审议委员会”,该委员会共8人,主席通常为协会副主席,其他成员包括3名协会或公司的经理、1名法律专家、1名媒体从业人员、1名学术界人士、1名消费者协会人员。2007—2009年间,“广告审议委员会”对寿险产品广告进行了5058次审议,通过审议的广告为1884个(占37.3%);要求改正的广告3047个(占60.2%);不合格的广告127个(占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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