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然趋势
由于保险公司与保险营销员签订只是代理合同而非劳务合同,保险营销员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有没有五险一金,已经成为一个老百姓评价普通劳动者社会地位的最基本的标准。但是,由于制度缺陷,保险营销员游离于基本保障之外,卖一张保单才能获得相应的报酬,为了生存,难免会有急功近利的心理,销售误导也在所难免。”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微博)说。
厦门某寿险支公司经理告诉本刊记者:“与十年前比,现在佣金收入没什么明显变化,但展业成本、生活成本却是大幅度提高。又没什么基本保障,保险营销员这个职业的吸引力越来越小,入职的(保险)营销员走人的越多,对这个职业的影响越不好,滚雪球式的流失人员对职业的负面影响很大。”
这也为保险营销员为了高薪而跳槽频繁埋下了伏笔,同时也为保险业同行之间“挖角”现象普遍找到了注解。
保险营销员的准入门槛低,营销员素质参差不齐。据悉,营销员队伍中很大一部分只有高中学历,很多是下岗再就业人员,相比银行、证券业而言这一群体整体素质不高。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当下的保险营销员体制只有准入资格考试,没有一个不断提升业务素质与技能的通道、资格认证制度,而国外就有不断提升营销员业务素质的资格考试。而很大一部分能力和素质不能适应现代保险业发展的要求的营销员就影响了营销员从业形象,从而导致社会各方对保险营销员职业的不认同。
现行保险营销员制度容易形成大进大出的问题。中国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处主任孟龙曾撰文:“现行保险营销模式的机制是通过多层级利益链条,激励保险营销员大量‘招募’新人,向亲朋好友推销人情保单;但人情保单资源枯竭后,保险营销员因无收入来源而被自然淘汰。这导致保险营销人员不断地大量进入与不断地大量退出,形成了循环往复的制度性‘人海战术’,结果导致了保险营销服务质量与营销队伍素质持续下降。这种状况既不能满足新阶段、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保险消费提出的更高要求,同时也损害了保险业形象,降低了人们对保险的认同度和有效需求,导致保险业丧失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
而随着保险产品的发展和社会公众风险意识的提高,现有保险营销人员的服务难以满足保险产品销售、社会大众的需求。尤其是2000年以后,各种各样的具有不同功能的投资理财类保险产品的出现,其销售对营销员的素质要求较高,而我国并没有对此类理财类保险产品的销售进行分类或职业要求,制定相关规定。
“虽然我公司积极开展‘凤凰理财’(中心),积聚和培养专业的高素质理财人才,给予高底薪等优惠条件。从已开设的试点来看,由于缺乏行业相关认证制度,产出收益与投入成本相比差强人意,推进艰难。”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市场营销部经理罗岚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
改革良机
2010年10月,保监会于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体制的意见》,开启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的大幕。然而,保险公司或中介机构作为既得利益者,要想将营销人员纳入公司员工,并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势必运营成本会大幅增加。因此,改革伊始就遭遇了来自市场经营主体的阻力。虽有部分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尝试“员工制”,但能坚持下来的为数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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