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今年,河南保监局将重点普及保险知识,完善承保理赔服务标准;并将力争在全省范围推动机动车快速理赔机制。省保险行业协会作为处理保险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机构,也将把保险仲裁机制引入到纠纷处理当中,发挥仲裁制度“专家办案、一裁终局”特点,和谐高效地解决保险纠纷。
与许多金融消费品不同,保险消费是一个过程消费,理赔与投保之间可能有很长的时间间隔。因此,保险业人士也建议消费者:买保险,合适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在购买保险时首先要比较险种,不要盲目购买;其次要研究条款,和自己的保险需求相对照,不要光听介绍;第三,要考虑责任,不能光看买一份保险花了多少钱,而要搞清楚这一份保险的保险金是多少,保障范围有多大,要全方位地考虑保险责任;最重要的一条是要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以减少在理赔时发生纠纷。比如,办理车险,对于车辆使用了较长时间、并且驾驶技术非常娴熟的车主,在商业险种组合上,提议选择车损险与第三者综合责任险这两种最基本的商业险种组合;而其他的险种,如玻璃单独破碎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等险种,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选择。
同时,保险业人士也提醒,如果一旦发生保险理赔纠纷,消费者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关于理赔流程和时间的规范,新《保险法》中就有新的规定。此前,如果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在理赔上存在异议,理赔往往会被迫搁置,直至双方达成协议为止,令投保人心力交瘁。而新《保险法》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保险公司如果未及时履行这些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还要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来源:金融界)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