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制已走进死胡同
随着全球经济的低迷加上保监会近两年推出的银保新政,一片哀鸿。今年初以来,我国寿险保费增速开始出现明显的疲软态势,大批保险公司出现负增长,其中不乏排名前六位的大型保险公司,尤其在银保新单保费一项上,更出现25%以上的负增长。
一位保险公司高管私下告诉笔者,今年的负增长对保险业伤害尤其明显,因为不仅是银保的新单业务下滑明显,更重要的是,个人营销员的新单业务也大比例下降,这给整个保险业的后续发展带来巨大的挑战。换句话说,没有新单业务的增长,就像没有新鲜血液一样,无法让保险业务滚动、复利增长。
中山大学金融学教授黄伟则鲜明地指出,新单业务的负增长背后其实有深刻的意义。为什么没有新单了?主要原因就在于保险业形象的整体下滑,营销员增员难、留存难、产能低;特别是前几年资本市场向好的时候,投连险、分红险的销售误导现象大面积发生,在近两年兑付期又集中爆发,因此老百姓只能以“脚”投票。
笔者认为,保险代理人制在中国20年来,已进入了死胡同。保险代理人在税收、福利保障、法律地位等多方面都存在多处“硬伤”。如保险代理人是作为营销个体,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险企不跟他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代理合同,因此享受不到五险一金最基本的保障,一旦出现劳动纠纷,代理人的法律地位又得不到保障。此外,代理人既要交个税,又要交营业税,双重征税让其不堪重负。因此,不少代理人由于利益驱动,销售误导频频出现,出事后又逃之夭夭。因此,“产销分离”成为近年来不少保险公司尝试的营销模式,但是总体感觉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毕竟,要将几百万的代理人转为正式员工,这部分庞大的支出在目前资金“捉襟见肘”的保险公司来说,无异“火中取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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