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种,那就是所保病种的确增加了,但每个病种的限制性条件也明显增加了。如比较某公司一款保障18类大病的重疾险和该公司一款保障30种大病的条款比较后,我们看到,后一款重疾险的疾病定义中,多处出现“经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的××科医生证明”的规定,这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来说,是相当被动和不利的。
所以,不仅仅是保障范围的差别,还要看看每一个保障责任所对应的具体解释,特别是保单末尾“释义”部分的限制性条件。唯有全面地比较,才是客观的。
月领养老金增加领取年数却少了
“你看,你前年买的xx公司的养老险,55岁以后每月可以领取500元。但同样的缴费总额,现在我们公司有一款产品,每月可以领取600元,而且每过一年每月领取额有5%的递增呢!”
这样的比较,怎么能不让人为之心动呢?可是,投保者千万要保持冷静。因为养老金的领取,不仅仅要看每月能领多少钱,而且要看一共可以领取多少年。比如,这个案例中,前者是领取到被保险人身故为止,每月领取500元。后者虽然每月多了100元,而且每年额度有5%的递增,却一共只能领取20年。两者投入的保费是差不多的,那么,对于有长寿倾向和可能的人群来说,后者就不见得比前者回报率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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