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现在法律规定,对于保险合同中的有关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但是由于目前我国保险条款实行的是格式合同,所有条款都是保险公司事先拟定,消费者可以选择的只有投保或者不投保。
邱律师解释,按理说签订了合同就应该履行,但前提是合同公平合理,而像亲属拒赔这类的条款,由于明显的不合理,所以在很多类似的诉讼中,法院在判决时都支持了被保险人的诉求,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
老鼠钻发动机车主花7万修车 保险公司拒赔被诉
保险公司似乎特别擅长玩文字游戏,投保人对此倍感压力。关于车险理赔被拒的例子还有北京晨报11月14日报道的一件新鲜事儿。
因老鼠钻进汽车发动机舱,导致发动机严重损坏,朱女士花去维修费7万余元,但保险公司却拒绝为老鼠造成的损失买单,为此她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付修车费。近日,大兴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对此,保险公司辩称,根据保险条款,坠落、火灾、爆炸等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失才可以进行理赔,朱女士车发生的事故不属于保险公司应理赔的范围。另外,保险公司称,其车本身有报警装置,如果老鼠闯进发动机,驾驶人应该能注意到并进行检测,因此,“我们认为驾驶人是存在过错的”。
记者调查数家4S店发现,4S店工作人员出具车辆保险单时,只有大概金额,没有详细的保险条款,保险项目也是很笼统的“玻璃险”、“盗戗险”等,初听很清楚,但细致考虑则有很多问题。
就本案,多年从事法律工作的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唐红新律师告诉记者,保险公司有责任在他人买保险时出具详细的保险条款。另外,本案中车辆保险条款的保险责任和免责部分,均未提到老鼠等动物进入发动造成的损失,故对理赔就存两种不同理解:老鼠进入发动机在责任范围或不在责任范围。
存钱却“买”了保险 违反投保程序可索保费
保险公司的强势姿态当然不止限于车险领域。相信有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去银行存钱却不小心被“买”了保险,“存单”变“保单”的例子屡见不鲜。
据11月29日扬子晚报报道,有律师对此提出,存钱却“买”了保险,违反投保程序投保人可索保费。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