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始终不温不火
虽然家财险是1979年我国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开展业务较早的一个险种,其不仅保障较为全面,且保费较低廉,然而家财险业务的开展却一直都不温不火。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由于我国家财险投保率太低,因而在发生风险事故后,很少有家庭能够得到保险赔偿,难以发挥保险的风险转嫁作用。2008年南方雪灾让灾区许多家庭遭到损失,其中超过9成的家庭没有投保家财险;上海2009年7月30日的暴雨70年一遇,造成70多条道路积水,致使黄浦、闸北等区约3000户民居积水,受淹居民普遍未投家财险;2010年上海“11·15”特大火灾造成约5亿元的房屋损失,而168户居民楼里只有7户投保家财险,投保率仅为4%……
但是,在很多发达国家,家财险几乎被超过75%的家庭所接受,成为仅次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第二大财产险险种。在美国和日本,家财险投保率分别达到95%和80%,而我国的家财险投保率仅为10%。
据了解,很多民众还没有形成要通过保险来转嫁建筑物主体灭失、损坏风险的意识,甚至投保家财险的客户也多是通过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车险等途径免费赠送所得。在大部分人看来家财险不像车险一样事故频繁,其出险率很低,因而误认为没有必要投保。
事实上,民众的误解与部分保险公司对家财险市场开发的“懈怠”也有一定关联。
部分保险公司认为家财险存在客户分散、营销成本相对较高等问题,因此远没有车险、企业险那么容易展业。此外,家财险费率较低,营销员的销售热情就会有所欠缺。家财险的普及宣传也随之打了折扣,只能依靠现实的灾难事故来一次次敲醒民众,使其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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