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并不是说投保了不计免赔附加险就可全部赔偿了,保险条款中还有绝对免赔额一说,只要发生绝对免赔条款中的情况,就有免赔。而在新条款中,部分绝对免赔额的比例也有所下降。”陈先生举例说,现行条款中规定“车损险中对无法找到第三方,要增加30%的绝对免赔率”,而新条款中删除了这一项。此外,新条款中由于车辆违反指定驾驶人、约定区域行驶的绝对免赔额从10%下降至5%。也就意味着,今后发生同类事故后,免赔的金额将减少5%,车主可获得的赔偿更多。
“无责不赔”将被废止车险无责方可索先行赔付
所谓的“无责不赔”,是指只对车主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情况下,车辆的损失进行赔偿,而且,按事故中的责任比例确定赔偿比例,无责任时不赔偿。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中,将“无责不赔”条款进行了废止。即将车主无责任的部分也纳入了赔偿范围,也就是说,购买车损险的车主无论自己有无责任,都能直接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据悉,这项规则已在北京开始试行。
以往多数情况下,一名车主投了足额的车损险,如果在道路上出了交通事故,但在事故中又没有责任的话,那么,他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不会给予赔偿。从车主的角度来看,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如果在无责的情况下向对方进行索赔,往往需要牵扯大量的时间和财力,而且如果遇到“老赖”就更是不胜烦恼。但在保险公司看来,如果“无责也赔”,那么,就可能导致投保车主获得双重赔偿。如果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过错,他的损失就应当由对方(转嫁给保险公司)赔偿。
据悉,为做到“无责也赔”,近年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在建立“代位求偿”系统平台,即保险公司可在交通事故处理的基础上,先行垫付修理费用,然后以“代位追偿”的方式,来帮助车主完成向对方保险公司的追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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