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风火火的股权众筹正走向巨头入局、平台前后端核心能力及闭环生态圈共建的发展阶段,监管细则的不断明晰、公募试点在即、退出方式创新成为2015年股权众筹的三大关键词,而2016年,生态圈打造、集中度提升以及细分化发展将成为发展趋势。
在不断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之路上,股权众筹行业亦暴露出优质项目难寻、退出方式时点难界定等痛点,业界一边担心着“劣币驱逐良币”,一边担心着巨头进来小平台无立足之地,纠结重重、前途漫漫,但可喜的是股权众筹已经趟出了一条明晰的路,虽然这条路上仍旧荆棘漫漫,但上下求索不受限制。
12月25日,证监会例行发布会再次明确要积极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证监会称,这项工作也是要循序渐进,明年试点一定要启动,但是不会形成一哄而上的局面。
监管进退“平衡木”
股权众筹迎来监管是一柄“双刃剑”,这是彼时某股权众筹平台解读中的一句。事实上,在是否要监管、如何监管这一问题上,证监会一直试图寻找既不禁锢发展、又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平衡木”。
互联网金融过去一年以飞驰的速度向前发展,与之相应的是股权众筹亦红红火火,但监管规则一直没有出台。去年年中,几家平台创始人在和记者交流时说,“一开始监管层非常关注股权众筹,认为该有相应的监管细则,但是实际上股权众筹的发展还非常的初级,非常担心会限制住整个行业的发展。”
彼时证监会曾表态,正在抓紧制定公开募集的股权众筹规则。2014年底,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台《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股权众筹行业迎来首个行业规则。
2015年7月18日,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证监会新闻发言人8月7日表态称,“中国证监会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的监管规则,积极推进试点各项准备工作”。
8月7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中国证监会致函各地方政府规范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决定近期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中介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之后,股权众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公募和私募之分由此而来。12月27日,在中国股权众筹高峰发展论坛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表示:“P2P更需要从事后、事中监管,从底线思维、负面清单来监管,但我认为股权众筹跟P2P监管不太一样,虽然它们都是信息中介的服务,但是风险不同,所以采取的管控方法、监管方法也应该有所不同。”
就12月25日证监会的最新表态,36氪副总裁、股权投资负责人欧阳浩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试点的落地指的是公募,而目前大家做的都是私募,公募如何做、是否有效率都是有待验证的事,试点是积极事件,路总要有人走。”
P2P之后,有人将2015年命名为股权众筹行业主流化“元年”。从一开始的野蛮生长到公募、私募将迎来分层,行业分化明显,地方政策跟上建设股权众筹基础设施,整个股权众筹行业的2015年注定是个不平凡的年份,而2016年的变革将影响行业的整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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