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众筹大事记
2014年底《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股权众筹行业迎来首个行业规则
2015年7月18日《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确定股权众筹融资将以大众、公开、小额为基本特点,并将股权众筹融资业务划归证监会进行监管。
2015年8月7日《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规定“股权众筹”特指“公募股权众筹”,而现有“私募股权众筹”将用“私募股权融资”代替,并规定单个项目可参与的投资者上限为200人。
2015年8月10日《关于调整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私募股权众筹”修改为“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
2015年5月至11月上海、广东、山东、安徽、北京、山西、天津等纷纷出台地方相关监管意见,推进股权众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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