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在销售保险产品时,通常将其作为一种储蓄型产品。销售人员不如实告知保险责任、手续费、现金价值等关键信息,而是一味强调产品高收益,保障功能,免利息税等特性。
在今年年初在上海召开的保险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推行银保服务承诺。8月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开展银行邮政代理保险业务专项检查的通知》,试图规范人身保险公司银邮代理业务。
对于银保的误导销售问题,中山大学保险学系主任、广东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申曙光教授表示,“主要责任在保险公司,毕竟那是他的产品。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公司自治,控制销售过程中的各种不规范做法。与银行的合作也要基于诚信销售的基础之上,同时,保险行业自律有待加强,监管有待完善,促使银保双方合作达到更高水平。保险公司要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防止夸大保险产品作用及不人为承诺收益的现象,最好就是保险公司真正介入银行保险的销售环节中。”
“消费者在接触银保产品时,首先要明白买保险和存钱不一样,银保产品是一个中长期的风险规划,存钱只是资金的积累;其次,弄清自身诉求,了解更多的保险产品,确定自己是要保障型的还是投资型的,投资型的话还要看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最后,已经被误导购买了银保产品的消费者要吸取教训,然后根据市场状况适时做出调整。”申曙光说。
某寿险公司营销主管也提醒消费者,“买前多方咨询,不轻易听信银行柜员的介绍,不急于购买,对打着‘理财产品’旗号的要格外小心;警惕不规范的宣传材料,详细阅读保险公司正规保单条款,弄清自己的保障权利和义务。保险目的是保障,不可为获取高收益而盲目购买,高收益也就意味着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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