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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智盈人生终身寿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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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平安智盈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是一种融保障、储蓄、投资为一体的“万能型”保险产品,可以兼具个人养老、子女教育、子女婚嫁等多种功能。

  ①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

  您可以向我们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但每个保单年度最多只能申请1次。在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本主险合同生效满1年;

  -在被保险人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申请;

  -以前各期和当期应交期交保险费均已交纳。

  在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时,您必须按照我们的规定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增加的基本保险金额从下一个结算日的零时起生效。

  ②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

  在本主险合同生效1年后,您可随时向我们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但每个保单年度最多只能申请1次。

  经我们同意后,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从下一个结算日的零时起效力终止。

  2.4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10.1),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见10.2)期间因疾病导致的;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退还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对于已收取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日之后的保障成本,我们将无息一并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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