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住院中:
每日住院给付: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附加合同所定义的意外事故而入住医院治疗,则对于每次住院,本公司按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下表所列补偿金:
实际住院日数补偿金:
①不超过四十五日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实际住院日数-3)
②超过四十五日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42+2×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实际住院日数-45)
③同一住院原因的给付,最多以一百八十天为限。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间歇性入住医院,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间隔未达九十天,则视为同一住院原因给付。
每日重病监护给付: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附加合同所定义的意外事故而入住医院重病监护病房治疗,则本公司除给付上述每日住院给付补偿金外,还将按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两倍乘以入住重病监护病房的天数给付补偿金予被保险人。同一住院原因的给付,最高以一百八十天为限。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间歇性入住医院,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间隔未达九十天,则视为同一住院原因给付。
重大手术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附加合同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因此在入住医院期间初次接受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手术,则本公司按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五十倍给付重大手术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每次住院,本项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附加合同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被医生首次确诊患有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且因此入住医院,则本公司按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五十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同一住院原因,本项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本项保险金的给付,终身以两次为限。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间歇性入住医院,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间隔未达九十天,则视为同一住院原因给付。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