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郑先生重疾赔付案
2006年2月13日,郑先生投保了我司康宁终身保险,保额人民币20万元。2013年1月17日,被保险人因咳嗽伴咯血痰半月到医院诊治,经病理诊断为:右上肺腺癌pT2aN0M0。经调查,情况属实。
根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康宁终身保险条款之规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人民币40万元,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二、张先生意外伤害身故赔付案
2003年2月13日,张先生投保了我司康宁终身保险,保额人民币10万元。2013年1月12日,被保险人在返乡高速公路上被失控货车追尾当场死亡。经调查,情况属实。
根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康宁终身保险条款之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人民币30万元整,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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