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呼吁
尽早试行“税收递延”
“许多企业职工对参与企业年金的积极性不高,认为建立企业年金不如发奖金、加工资或者缴纳住房公积金实惠。”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下称“平安养老”)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职工缺乏对制度性养老的基本认识。
对于优秀人才而言,企业年金相当于一副“金手铐”。“求职者肯定更愿意去给两份养老金的企业,企业缴费的比例越高,对求职者来说,放弃的成本就越高。”刘沐山说。
企业年金普及率不高的重要原因,还有税收优惠的水平,按现行政策,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可在职工工资总额5%以内取得税收优惠。个人缴费部分没有税收优惠政策,同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业界呼吁有关部门尽早出台针对个人缴费部分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董事长王滨就建议,应借鉴美国等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经验,在企业年金运行中,适当提高企业缴费的税收优惠幅度,并对个人缴费部分采取税收递延的方式。
所谓个人缴费税收递延,是指将前端征税改为后端征税,即在缴费时不征收所得税,改在支取退休金时征取。养老保险税收递延对投保人有非常大的税收优惠,也是国际上针对个人养老保险的普遍做法。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