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再保险经济研究及咨询部高级经济分析师邢鹂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通知》未提到“驻点销售解禁”这一变化,可以看出监管机构在是否让保险公司业务人员重新入驻银行柜台“卖保险”方面还存在顾虑。
“保险公司驻点销售,从理论上来讲肯定是可以放开的。这次之所以没有决定放开,可能是因为条件不太成熟:公司治理、银行风险的管控,消费者对于保险产品风险的认知程度等,都不太成熟。”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系主任郑伟对本报记者分析称,假以时日保险公司驻点可以成行。
保障型产品占比
不低于20%
新政中,引起业界关注的一大“看点”是由20%这个数字引发的渠道业务结构调整。
《通知》要求银行代理销售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保险期限不短于10年的年金保险、保险期限不短于10年的两全保险、财产保险(不包括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的保费收入之和不得低于代理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20%。据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副主任袁序成透露,去年8月末,在银保渠道中人身险中保障型产品的销售占比已经超过10%,未来保障型产品占比达到20%不成问题。在他看来,“加大保障业务完全可以达到的。引导行业回归保险的本业,20%的比例并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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