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银保渠道代理业务在人身险渠道的占比曾一度超过50%,2001年该渠道保费收入为1171亿元,到2013年该规模已经达到5802亿元,年均增速为25.8%。
从银行选择保险公司的角度出发,《通知》规定,银行应考虑保险公司银邮代理业务13个月保单继续率、银邮代理业务结构和银邮代理产品的功能等情况。此外,事无巨细,鉴于银保渠道销售过程较短,多数为现场出单,消费者需要较长犹豫期对保险合同深入理解,《通知》还将银保渠道保险产品的犹豫期由之前的10天延长至15个自然日。
对于新政的影响,邢鹂分析,“这一次的银保新规着重强调了要保护弱势群体(包括老年人和低收入人群),将合适的保险产品卖给适合的人,且强调要发挥保险核心功能,即加大力度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这些规定,从中长期来看,不但会进一步规范银保渠道的发展,而且还会引导保险产品向保障型转变,提高人们增强保险保障的风险意识。”
同时,针对银保渠道快速发展的高现金价值产品,保监会人士还对本报记者表示,将对高现金价值产品研究制定一些规范性的意见,并表示不会“一刀切”,不让这类产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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