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在未实施大病保险政策前,云南省新农合基本部分报销封顶线为7万元至9万元,超出部份只能由民政选择性进行救助。实施大病保险政策后,人均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有较大幅度提升,个人自付超出3000元至7000元后可报销50%-90%,报销上限10万元至20万元,文山州报销范围界定为合规医疗费用,超出新农合基本医保目录。楚雄州大病保险未设封顶线,较好地践行了国家六部委文件精神。截至去年12月31日,云南全省大病保险支付赔款0.92亿元。
“大病保险是关乎民生的民心工程,因此必须做到查防并举、夯实基础。”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保监会部署,云南保监局对开展大病保险的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和“回头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严查严办,确保大病保险高标准、严要求、起好步。此外,云南保监局开展大病保险督导工作,宣传政策要求,掌握保费到账、理赔及相关系统上线情况,了解政府及群众满意度,督促承保公司做好服务,同时多次召开大病保险风险提示会,防范公司在投标、经营等环节上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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