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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保险能不能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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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时年47岁的胡天宇(化民)也许做梦也没有想到,一次由单位买单的带薪休假旅行,原本应是让胡先生放松身心的好机会,但没想到这次旅行却有去无回,成了胡先生的“夺命之旅”。

  而保险合同所称的意外事故是指“因遭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不可预见的客观事件,并以此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其身体伤害、残疾或身故。”但是胡天宇的死亡原因却是因为在饮下大量白酒后下温水池而致死,因此胡天宇的死亡原因并非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事件,而是猝死。

  从医学角度看,是“因潜在的自然疾病突然发作、恶化所造成的急速死亡”,而非保险合同约定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意外事件,因此本案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另外虽然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中没有约定“猝死”,但其中第(12)项已约定“既有疾病的急性发作”的情况下责任免除,一般情况下,猝死前都查不出病因,因此一般也认为猝死是内部原因而非外在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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