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无疑将对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产生深刻的影响。面对快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党的十八大适时作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部署。然而值得关注的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在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角色定位中,政府发挥的仅仅是“保基本”的作用,而包含保险业在内的社会力量才是我国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真正主体。
合理借鉴“他山之石”
“2001年起,我国就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并呈现出‘未富先老’的特点。老年人口规模大、老龄化发展迅速、地区和城乡老龄化发展不均衡等问题的相互交织,对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老年服务保障体系都带来了巨大挑战。”作为商业保险的监管机构,中国保监会人身险部副巡视员王叙文日前在“中国养老保险论坛”上表示,尽管我国养老保障需求大幅增加,但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资产占比仍然较小,难以满足老龄人口的保险需求。
据王叙文介绍,针对人口老龄化共性的问题,很多国家都采取了富有成效的措施,对社会保障体系和老龄服务体系进行了改革。具体而言,商业保险应对人口老龄化国际经验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是政府高度重视,从立法上解决了人口老龄化的法律地位,制定有关老龄政策,增加老龄保障服务项目,有的国家还设立了针对人口老龄化专门的管理机构。其次是明确了市场与政府的合理分工,政府在服务成本可控的前提下保证全体老年人基本保障,基本保障需求之外的保障则通过商业保险等市场手段解决。再次是出台政策支持,即以税收优惠为主要支持措施来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及其他老龄服务项目。
“经过改革与发展,商业保险已经成为各国多层次、多支柱社会保障体系和老龄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家庭和个人风险管理的主要手段,对促进经济社会长期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王叙文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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