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社保,尤其是养老保障制度研究领域的领军人物,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时常奔波在各种政策研讨会之间。外表看起来面容和善如邻家长辈的郑秉文,直面相关主管部门,甚至中央领导时,却总是不吝提出一些相对尖锐的看法,直戳制度痛点。这一次,北京商报记者独家对话郑秉文,直陈“十二五”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得与失,为“十三五”提供一种改革思路。
多项历史性改革难掩制度缺陷
北京商报:如何评价“十二五”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成果?以养老保险为代表的社保制度,在“十二五”期间还有哪些未完善之处?
郑秉文:“十二五”期间,我国各项养老保障制度逐渐完善,尤其是去年,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养老保险改革,标志着受社会广泛质疑的基本养老保险“双轨制”正式寿终正寝。
不过,过去五年我国显然没有完成“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实现省级和全国统筹任务。
统筹层次之所以几十年来难以提高,主要原因在于制度设计机构存在一定问题,需要进行结构改革,比如制度的账户设计存在天生缺陷。首先,个人账户保输不保赢,导致这项制度从诞生之日起就离不开财政补贴。比如制度规定,超过平均余命的长寿者则可领取账户养老金到死亡,个人账户不能封闭运行,缺口由统筹基金兜底支付,而统筹基金则由财政兜底支付。所以,个人账户制度从建立的第一天起就注定须有财政间接兜底。而这也就导致,我国的《社会保险法》刚刚生效三年,但修法的要求就已显得非常急迫。
其次,社会统筹部分导致基金管理层次难以提高,落后地区收不抵支离不开财政补贴。发达地区由于流动人口的流入等原因而有大量基金结存,规模越来越大的基金结余只存款于银行,处于贬值风险之中。欠发达地区收不抵支,只能年年依靠财政转移支付发放养老金。所以,从国家层面来看,每年大量的基金结余等于变相地来自于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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