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养老保险业务的特点要求专业化的管理
(一)养老保险业务具有自身特殊的风险特征
一般意义上的意外保险、健康保险或者定期寿险而言都是针对发生风险这种小概率事件,是在大数法则的基础上进行的风险管理手段;而养老保险业务在某种意义上讲则是以生命表和利息理论为基础的现金流管理手段,或者说养老保险需要防范风险与一般的不幸事故恰恰相反,它所针对的是一种长寿的风险。从这个意义上讲,养老保险业务不同于传统的意外保险、健康保险以及定期或终身寿险等业务形式。
(二)养老保险业务具有不同于其他保险业务的精算基础
养老保险业务的精算基础是生命表,而健康保险或意外保险业务的定价基础则是疾病或意外事故的发生概率。两者在产品设计、精算定价、准备金提取以及资金的管理方面有着截然不同的特点。
(三)养老保险业务的服务要求不同于其他类型的保险
养老保险业务作为一种现金流的管理手段,通常都是与客户的个人理财计划相结合的。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在提供养老金缴费和领取的服务基础上进一步提供与理财规划有关的终身附加值服务,其所涉及的领域要远远多于一般的意外健康类保险业务。
正是由于这种不同于一般保险业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养老保险业务走一条专业化的发展道路更有利于自身的发展。
三、我国养老保险业务发展现状
自改革开放后国内保险业复业开始,我国的商业养老保险市场已经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历程,在不断专业化的进程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业务规模不断增长,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商业养老保险获得退休保障
近年来,商业养老保险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势头,从2001年以来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5%,超过同期GDP的增长速度,2006年养老保险业务保费收入为626亿元,截至目前已积累养老保险资金2000多亿元。
(二)经营主体不断增加,产品日益多样化
在保险业不断对内和对外开放的过程中,经营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断增加。目前我国市场上已经具备经营商业养老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51家,其中包括5家专业的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太平养老、中国人寿养老、长江养老和泰康养老。
经营主体的增加伴随着养老保险产品的日益多样化。这些保险公司提供的养老保险服务覆盖传统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团体养老年金保险业务以及企业年金管理业务等多种业务形式,这些业务形式或者以传统的商业养老保险保单的形式存在,或者以信托合同的形式存在,为个人、家庭、企事业单位等提供着全面而多样化的养老保障服务。以个人年金养老保险为例,2006年我国的个人养老年金保费收入为237亿元,已开发经营的个人养老金类产品有110多个,产品形态包括传统的定额年金保险、有保证收益的分红类年金、无收益保证承诺的投资连结类保险等,极大的丰富了我国的养老保险市场。
(三)在专业化的领域内不断创新
近年来,保险行业在推进养老保险专业化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各保险公司都在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专业化经营道路,保监会在创新和规范等方面也给与了极大的支持,并取得了重要的突破。例如保险业目前已经在18个省(市)的53个地(市、区)开展的总量达30亿元、覆盖人群近20万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平安养老在原团险和养老金公司基础上的架构重组工作;长江养老、平安养老和太平养老分别承接上海、深圳和辽宁原由社保机构经办的企业年金等等,包括本次出台的《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都是保险行业在养老保险事业的专业化经营道路上做细做大、做专做强的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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