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参保意识不强,缴费积极性不高。近年来,尽管中央和各级政府通过各种媒体进行了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但是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相对还较少。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对养老保险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只顾眼前得失,只考虑参加养老保险受不受益,受益就参保,不受益就少参保或者拖着不缴费,直接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甚至导致基金入不敷出,使职工退休后生活得不到保障。同时也必将大大削弱基金的保障能力,最后使整个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出现难以为继的局面。
(四)部分效益好的参保单位存在着“吃亏”思想。一些效益较好,退休人员少,职工年龄结构较轻的单位,存在着吃亏的思想,认为自己付出的费用多而得到的回报少,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而想等自己受益时再参加养老保险。
(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直存在争论。有的认为离退休费和养老保险费都是财政负担,无非是把钱从这个口袋转移到另一个口袋,搞不搞一个样。
(六)社保经办工作基础薄弱,信息化工程和操作规范相对滞后。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经办工作与企业社保经办工作相比,起步较晚,从办公场所到办公设施设备,从系统信息工程到业务操作程序规范等方面都相对滞后,远远不能适应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
三、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步伐的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单位领导和职工的参保意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就目前而言,要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必须加大宣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体的作用,使各级政府部门领导,以及各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和全体职工,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要使职工都知道参加和享受养老保险是职工的权利,积极缴纳养老保险费是每个职工的义务,加深认识参加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充分调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