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之生计,国之大是。真正建立起“养老不犯愁、看病不太贵”的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仅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更是在全球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下,扩大消费内需,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与城乡社会保障的巨大差距
构建和谐社会的真谛在于确立公平、正义、共享的核心价值观,并以此指导国家的制度安排与政策措施,从而,使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社会保障,健全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
历经二十载,中国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已基本确立,但是,覆盖范围窄、保障水平低、政府负担重、资金缺口大等问题凸显,成了当前制约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瓶颈”。
覆盖范围窄。截至2008年底,约有50%左右的城镇就业人员还游离于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范围之外;农村居民中参加养老保险人数的只有5595万人;2.25亿农民工中只有2416万人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5000多万被征地农民只有1324万被纳入基本生活或养老保障制度。
保障水平低。2007和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平均工资替代率水平分别为46.7%和44.3%。2007和2008年度农村居民基本养老金的人均纯收入替代率水平分别为15.9%和13.9%。城镇企业人员的退休金还很低,农村居民的养老金更是杯水车薪。
资金缺口大。据测算,当前仅城镇养老、医疗、失业三方面社会保障基金的支付缺口每年大约为700亿元,城镇社会保险转制成本大约为2万亿元左右,个人账户的空账规模已超过1万亿元。考虑到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整个社会保障的资金缺口远远超过政府全年的财政收入。
上述问题的解决,刻不容缓,完全靠政府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因而,在新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尤其要发挥市场机制,特别是商业保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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