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的价格包含产品的生产技术成本、管理成本和企业效益。同一价格水平,生产技术成本、管理成本高了,企业的效益就会减少或亏损。因此,企业建立补充保险必须考虑上述因素。即如果企业要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现阶段补充养老保险的数额必须低于基本保险,低于基本保险占产品人力成本的比重。
第三,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标准要适度,并倾斜服务本企业年功。
企业是创造社会财富的经济实体,不是社会福利机构。无论什么类型的经济实体,其根本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而要实现利润最大化,必须合理运用社会资源和自身资源,形成规模化经营。因此,对企业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必须结合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根据不同人员结构、收入水平、年功来进行。其补充养老保险标准可根据职工服务本企业的年限建立补充标准,而不是职工参加工作的年限,补充标准不应高于国家基本保险标准,这样既可鼓励职工长期服务本企业,提高职工爱企敬业的自觉性和自豪感,又便于企业增强承受能力制度的落实。
第四,企业制定政策要有长远规划,同时要有健全的监督机制。
国家提倡各类经济实体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企业应该很好地考虑企业发展远景及现状,而不是盲从政策。企业制定的政策要考虑促进企业发展,对职工离退休后的生活保障和提高问题要适度提出,如果在职职工的保障都成问题了,没有了生产经营积极性,企业的前途未卜,作为经济实体的企业还有精力去考虑职工离退休后的生活保障吗?因此企业制度政策应该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结合起来考虑,应该以保障生产经营为主。同时企业的养老保险补充基金管理要有健全的监督机制,提高管理透明度,充分发挥所有参与者的智慧和力量,实现基金最大限度的增值,满足参与职工的需要。
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企业努力,同时还需要政府支持与协调,以及社区建立与完善,要有全盘考虑,尤其是我国入世后企业面临着更大的竞争,因此,企业在建立补充保险制度时更应该慎重制定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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