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存在的问题
我国企业年金市场还处于市场培育期,也是企业年金的起步阶段,存在的问题不少。
首先,从经济及福利制度环境来看:
1.我国由于薪酬福利制度的设计使得养老保险替代率较高,从而影响了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需求。
2.宏观经济环境不够好,决定了多数企业(主要是中小企业及少数夕阳产业或竞争力不强的企业)没有多余的钱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基金甚至基本养老保险。
3.部分效益好的企业老总对于企业年金这个新生事物没有理解,没有建立企业年金的意识,也是导致企业年金的覆盖率不够高的原因之一。
其次,从我国企业年金的相关规章制度来看,法律力约束还不够。
虽然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经为此颁布了”一个方案,两个办法”,今年新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也涉及企业年金,但过于宏观和笼统,缺乏指导性和实践性,使得企业年金在具体实践中缺乏法律监管,在投资方面缺乏明确和权威的约束。给企业年金的发展留下了不少隐患。
再次,我国税收政策还未明确。
1.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研究年金的税收政策,国内尚无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我国税法中专门针对企业年金计划的税收法规基本上还是一片空白。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2005]135号),央企可在税前列支工资总额的4%。
2.各省市已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笔者已获得26个省市(直辖市)的税收优惠情况,优惠比例介于4%-12.5%之间,其中税率为4%的省市有15个,分别为: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山东、湖南、广东、四川、青海、陕西、新疆、北京、天津、甘肃、宁夏:税率最高的为12.5%,分别是湖北和江苏;其次是山西,税率为8.3%.重庆为6%,上海、云南、福建、贵州等地为5%,西藏的税优政策正在制定,估计约为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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