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选择投资管理机构是与社保基金一样甚至更要复杂的运作流程。企业年金没有政府财政兜底,必须自己承担风险,基金的投资运营至关重要,既要提高效率,又要保证基金安全。
目前,具备基金资产管理法律资格的主要有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而基金管理公司在组织结构和资产管理经验方面具有潜在优势:监管严格,定期信息披露,基金运作透明度高,流动性强且费用明晰,是先行法规下的较佳人选。
对企业年金一直热情不减的保险公司目前只能通过保险产品的设计来吸引年金,年金管理机构用年金资产直接购买保险公司开办的年金保险、投资连接保险等产品。而这种方式对于年金缴费人来讲,他所获得的回报与保险公司的精算公式有很大关系,而非直接来源于保险公司的实际投资回报。按现行法律,保险公司不能直接投资股票,未被作为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起人或管理人参与该领域的投资,因此目前保险公司在承办企业年金基金委托管理业务上存在法律障碍,但随着相关法律的修改和完善以及混业经营的许可,保险公司也将是年金市场强有力的角斗士。
而境外保险公司、证券机构、养老金管理公司等早在十多年前便开始关注中国年金管理市场,他们悉心研究中国国情,并与有关部门多次开展合作研究。与申银万国积极筹备合资基金公司法国巴黎资产管理公司北京首席代表刘晓都坦言,无一例外,外资期望的就是未来社保基金和养老年金这块巨大的市场空间,否则以目前国内基金管理公司的规模收益还不足以让外资愿意与中方共同分享其用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商誉搭建的无形资产。
据悉,基金、保险、证券、信托、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都在引进企业年金相关人才,欲在企业年金构筑的多重商机中争得重要席位,而政府部门将形成企业年金业务诸多角色的行为规范、职责划分、信托关系,监督企业年金的运行全过程,用基金监督司司长孙建勇的话,将实现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业的共同繁荣。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